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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柳州市竹文化产业的建议

  • 2014-10-09    朱家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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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标志、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经济建设的支柱产业、扶贫就业的有效途径。竹产业开发既是一项“绿色经济工程”,又是一项“民族文化工程”;既是一项“生态建设工程”,又是一项“致富产业工程”;既是一项“山区开发工程”,又是一项“现代林业工程”。竹子依靠其生长快速、成材率高,使用率高的绿色环保特点,逐渐倍受青睐,被运用到当代时尚生活的各种物化设计当中。柳州市发展竹文化产业潜力巨大,把竹子资源的科学开发与旅游产业相结合,提高竹产品附加值,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山区综合开发,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也对我市的农民增收具有现实意义。

一、我市发展竹子产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经费短缺。竹子基地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竹子种苗供应滞后,群众自有资金不足,造林成本较高。

二是认识不足。由于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群众对竹子产业的发展认识不足,参与度不够高。

三是加工滞后。竹产业缺乏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竹加工产业非常滞后,竹子产业链条不长,竹子产业经济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群众没有看到竹子造林带来的良好的经济效益,影响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

二、柳州市发展竹子产业的设想

建议根据六县四城区的土地资源、自然条件、种植习惯和经验情况,确定具有优势的县区作为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具体做法如下:

(一)政府主导,全力推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清发展竹子产业对地方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改善生态的重要作用,发挥好丰富林地资源和气候优势,做好发展竹产业的规划,制定竹子发展产业专门计划,出台发展竹子产业的意见和政策,筹资竹子发展产业资金,落实抓竹子产业发展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层层签订竹子产业发展的责任状。

(二)优惠扶持,政策带动。给予财政补贴,鼓励企业、能人参与竹子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搭建平台,企业拉动。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对竹子产业的拉动作用十分重要,大胆探索,采取“公司+农户”方式,与农户签订竹子收购合同,公司免费提供竹苗,种植后公司按一定标准补助给种植户作为施肥、抚育补助。企业在拉动竹子种植方面还可以有多种形式,如“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大户”等等,关键一点就是企业要拿钱,要给种植户得到利益,最终双方达到双赢的目的。 

(四)加强示范,群众联动。通过效益宣传、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技术服务等形式,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发展竹产业的信心,提高群众参加竹子种植的积极性,建立一批竹子造林示范户,从而带动群众参与竹子造林,保证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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