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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成立柳州市农村土地银行的建议

  • 2014-10-09    民盟柳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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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是我市在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基础上的创新,也是建设“五美五好”柳州的关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为我市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提供了契机,也将为我市新一轮以土地流转为特征的规模种植、养殖成为可能。

目前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23.8万亩,占农户家庭承包总面积的10.3%,且以出租为主,占流转总面积的72.8%。目前全区农村土地流转率为14.5%,流转率最高的玉林、贺州等市达到20%以上,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在全区居中下水平。

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级政府对流转工作在政策上的支持力度不够;二是农户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严重阻碍流转发展;三是流转信息渠道闭塞,信息服务严重滞后;四是二轮延包扫尾工作进展缓慢阻碍流转。为此建议:

试点成立柳州市农村土地银行,以农村土地银行为纽带,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使土地经营者从金融机构取得中长期信贷资金投入,促进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最大限度的级差地租,实现农业可持续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地方政府、土地银行、农民、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互动,使贫困地区得到整体发展。这种资金投入模式是一种现代农业金融投资模式,它具有融资的广泛性和稳定性,又具有分配资金的有效性和弹性,在我市条件较为成熟的县完全可以试办,这也是解决我市新农村建设中融资瓶颈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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