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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 2010-05-17    民盟柳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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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农村老年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剧增,但目前我市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诸多问题,无疑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了难度。主要表现在:

1.面临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根据预测,我国未来人口老龄化速度有明显加快的趋势,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面临很大的压力。

2.家庭养老面临极大的难题。我市老年人口在农村约占有半数,老年人问题的难点和重点也在农村。由于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造成农村实际上的人口老龄化速度提前。我市目前许多较偏远的农村已经出现只有年小和年老两个年龄结构的趋势。很多老年人得不到及时的养老保障,我市农村的养老形势实际上比城市还要严峻。

3.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使得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愈加突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市农村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城乡收入差距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而且越是相对落后的乡镇,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就越加明显。遇到天灾人祸,农民的基本生活将无法得到保障。

4.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筹措难,参保率底,覆盖面窄。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参保农户自己集资,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导致其参保率底,投保档次低。资金的严重缺乏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

5. 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滞后。我市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存在数量少,规模小,服务水平和档次偏低,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通过教育培训、信息咨询、“三下乡”等活动和服务,对农民进行社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农民参保意识。

2.拓宽筹措资金渠道,加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一是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养老基金账户;二是通过慈善募捐等形式从社会取得资金,拓宽社保基金融资渠道;三是对农民收入挖潜拓面,保护、推广农业技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投保变为现实。

3.充分发挥社会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当地千百年来形成的地缘、血缘和亲缘关系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利用年纪较轻、有能力的老年人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实现相对稳定的社区间的老年互助保障循环系统;通过组织和发展城乡义工、城乡助老志愿者加入到农村社会保障工作队伍中,为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和心理慰藉为主的社会保障服务。

4.加快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确保每个乡镇建有敬老院基础上,重点打造县、中心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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