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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城乡清洁工程”的建议

  • 2009-03-05    民盟柳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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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乡面貌、转变干部作风、树立政府新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体现在:道路整治初见成效,街道秩序明显改善,城乡环境明显改观;市场整治力度加大,市民购物环境明显改善;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开展大规模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大有改观;拓展清扫保洁范围,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经费问题。城管部门经费不足,装备较少,工作效率低;环卫部门装备落后却无法更新,环卫人员工作劳动强度大报酬低,工作积极性不高;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因经费短缺而无法增加和更新。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城乡清洁工程深入持久开展。

2、人员、编制问题。相关单位人员编制紧缺,工作人员超负荷工作现象比较普遍。城管执法人员中聘用人员所占比例大,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水平较低。

3、宣传教育问题。宣传教育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乱丢、乱扔、乱吐,乱搭、乱盖,乱摆、乱卖,乱排放垃圾的现象难以禁止。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我们建议:

1、继续加强对“城乡清洁工程”的组织领导,从我市城乡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人力投放、资金保障、政策、规范、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同时注意避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不搞政绩工程,扎扎实实搞好“城乡清洁工程”。

2、进一步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认识水平,培养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同时组织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监督,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3、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清洁工程”之中,进一步完善城乡排污、排水、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协调电信、电力、煤气等部门,将街道两旁的各种管线转入地下,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对破损的市政设施及时更换完善。

4、加强专业队伍的投入建设。加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的经费、装备投入,补充缺编人员,以满足工作需要。增加环卫经费和装备,适当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他们的待遇。

5、进一步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市场的整体水平。

6、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社区管理、小区管理、村(屯)管理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城乡清洁工程”长久深入开展,并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改善全市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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