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农业科技推广是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增强农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措施,在推动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市广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农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我市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要求很不相适应。本文认为,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构建新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
〈关键词〉 农业技术推广 体系 改革 创新
一、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现状
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由县和乡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构成。2002年机构改革后,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县经作站、县经管站、县种子站、县蚕业站、县水果办、县糖办等单位构成,共有91个机构,实有人数921人,编制数为905人,已配备人数914人。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541人,具有中专及高中学历的264人,具有初中学历及以下的109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700人,其中,高级职称30人,中级职称292人,初级职称及以下378人。全市共有85个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财政全额拨款,占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总数的93.4%,属差额拨款的机构有4个,占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总数的4.4%,靠自收自支或其他方式资金来源的机构2个,占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总数的2.2%。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由原来相互独立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乡镇畜牧水产站、乡镇农机站、乡镇水保站、乡镇经管站、乡镇水果站、乡镇甘蔗站等单位新组建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共有286个机构,实有人数1369人,编制数为1477人,已配备人数为1350人。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762人,具有中专及高中学历的525人,具有初中学历及以下的63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151人,其中,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214人,初级职称及以下920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228个,占全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总数的79.72%,靠自收自支或其他方式资金来源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58个,占全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总数的20.28%。
二、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机制运行失灵。
(二)工作条件艰苦,业务经费不保证。
(三)业务本末倒置,推广工作弱化。
(四)监管措施不到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五)农技人员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六)培训工作滞后,素质有待提高。
(七)监督考核机制缺位,服务效果不尽人意。
据调查,现有体制和试点方案没有达到加强农技服务的目的,政府、科技人员、广大农民等三方面对当前的农技服务工作均不满意。
三、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创新和思考
自十四大以来,我党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几次改革正是这种转型的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不断整合,财政供养的农技推广人员在不断减少。同时,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三农”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瓶颈;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描绘了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点是要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的建设。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已被实践反复证明的真理,而科学技术又是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主导力量。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阶段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各级政府都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稳定和发展。另一方面,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工作人员也要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树立公仆意思、服务意思,要弘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对科技服务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在这两种因素作用下,各地农村涌现了替代计划经济农技服务的创新。
第一种形式:柳城县的科技信息网与科技示范户相结合的农技服务网络。(1)发展科技示范户。(2)创建“农业医院”。(3)建立科技110网络建设。
第二种形式:发挥农业技术优势,积极培育新型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
第三种形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
四、加强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
(二)明确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农技推广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出台政策,鼓励支持发展经营性农技服务组织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加强技术培训,多形式、多渠道提高农技推广队伍及农民素质。
(五)整合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和科技示范队伍等农技推广服务资源,加强现代农业信息网络建设。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强化科技人员职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
3、《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意见》(农经发[2006]29号)
(该调研报告由孔汉生同志执笔,被评为2007年度柳州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专题调研成果二等奖,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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