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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关于高度重视加快“儿童家园”建设的建议
2014-01-11 07:28:00     

柳州市妇女联合会

内容提要: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目标要求,“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 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儿童之家”(即“儿童家园”)。目前,我市1207 个村社区按要求在2020 年前要建设“儿童家园”1087 个以上。本文概述了我市创建儿童家园的基本情况,并针对我市在创建儿童家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儿童家园”建设的基本情况

2012-2013年,由市妇儿工委办牵头在我市村、社区中创建了120个儿童家园,其中42%建在幸福家园,32%建在村、社区的办公用房,20%建在村民活动中心,6%建在学校。室内面积50-200㎡,室外面积100-500㎡。家园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主要由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兼职管理。家园设有4点钟课堂、阅读区、制作区、玩乐区等功能,部分村儿童家园还设有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开放时间是每天的课外时段。目前,受益儿童达3.1万人。资金上,全国妇儿工委拨款4.5万,自治区妇联拨款14万,市财政拨款17万,社会筹集19万,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投入40万元,县区投入135万元,共计229.5万元。 

两年来的儿童家园建设工作,创新了基层组织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的有效模式,收到了“关爱一个孩子、温暖一个家庭、帮助一批群众、稳定一方社会”的显著效果。儿童家园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儿童事业发展搭建了平台,是关爱城乡留守儿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家园因地制宜,有效吸纳广大妇女、社会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儿童服务管理,为留守、流动、城镇儿童提供了课外辅导和特色文体活动,让孩子们有了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空间。

二、“儿童家园”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场所欠缺或不达标

建设“儿童家园”至少需要达到室内面积50平方米、室外1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原则上都要建在居民集中居住点。目前全市有52%的村(社区) 达不到要求,不能为“儿童家园”提供必要的场所。特别是三江、融水,有的村委办公用房总面积还不到100平方米,71%的村无法提供“儿童家园”场所。

二是建设经费不足

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每一年的双休日、寒暑假、各种国家规定的假日加起来有150天左右,而相当一部分农村儿童的家长长期离家在外务工,这校外150天的儿童保护和教育,主要由家庭和儿童家园负责。推进“儿童家园”建设,需要建设经费、运行经费、培训活动经费及管理人员补助等。目前,儿童家园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工资补助。建设1所儿童家园约需投入3万元添置设施设备。2015年是《纲要》中期验收评估年,届时要求任务过半,但由于两年来无此专项经费,只靠多方筹措社会资金,仅建成120家,离目标任务差距很大。

三是缺少专职管理人员

儿童家园管理人员都是兼职的,由于管理人员身兼多职或本职工作忙,对家园管理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家园开放时间是双休日和节假日,有时不能按时开放。

四是发挥作用不充分

“儿童家园”是一个新概念,工作缺乏经验和方法,同时,由于受管理人员专业水平的限制,“儿童家园”服务项目与儿童需求还没有有效对接,服务缺少吸引力,同时受活动经费和其他资源限制等等,有的家园还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家园的功能不健全,不能满足儿童的需要,作用发挥得不够好。

三、加快“儿童家园”建设的建议

(一) 整合各种资源,解决“儿童家园”建设的场地问题

一是我市正在开展“千村大会战”工程,建议把“儿童家园”建设场地问题纳入“千村大会战”工程。二是整合“幸福家园”资源。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幸福家园”项目列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民生工程”,要求到2013年实现村(居) 全覆盖。建议在“幸福家园”的基础上建设“儿童家园”。三是整合村小学闲置的资源,在原小学建设“儿童家园”。

(二) 加大政府投入,解决家园建设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政府提供专项经费。建议市财政按每所“儿童家园”3万元建设经费、每月每人200元管理人员补助费、每月300元活动经费。拨付专项经费,今后每年建160所。二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柳州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与村、社区结对援建“儿童家园”。

(三) 加强长效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家园应有的作用

一是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每年组织专职人员业务培训。二是向社会招募志愿者,组织兼职人员和志愿者培训。吸纳党员、大学生村官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社会事务管理的爱心人士,让他们成为家园的指导员;吸纳在校大学生、行业能手、法律工作者、个体经营户,让他们成为家园的协理员;吸纳体育和文艺爱好者,让他们成为家园的宣传员。同时,对这些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志愿者队伍能够更专业地为家园服务。三

是加强对家园的科学化管理。建立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 基层组织主体作用,通过严格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儿童家园”相关的开放制度、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活动制度、考核表彰等一系列制度,落实“儿童家园”各项职能和任务。搭建信息平台,为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发展提供各种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信息。搭建维权平台,发挥家园作为儿童群体权益的代言人与维护者的作用。搭建服务平台,通过开展各种日常活动、主题活动、外展服务活动等为儿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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