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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持彩“链”当空舞?
曾永寿

——产业链化现象初探

 

摘要:本文认为,产业链是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新型经济组织,是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全球化条件下替换市场交易和企业交易的新型交易方式;产业链化是当代经济发展的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为此,本文对产业链的概念、产业链的生成和发展条件、产业链化现象及其给经济生活带来的变化,以及在产业链化的新形势下政府发展经济的措施等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产业链,链主,产业链化。

 

当代世界经济发展出现了什么趋势?我们怎样应对这种趋势?这是我们做好“十一五”发展规划需要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需要思考的问题。

笔者认为,产业链化是当代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那么,什么是产业链?产业链是怎样生成和发展的?什么是产业链化,怎样认识产业链化?产业链化给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面对产业链化的新形势,我们应当采取怎样的经济发展政策?本文就此作粗略的探讨。

 

一、产业链的概念

 

本文所称“产业链”,学界大多称之为“供应链”,也有称之为“价值链”。据资料,关于供应链概念的定义目前有100多种。笔者认为,这100多种定义,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定义是从企业经营管理角度给出的(目前这是学界的主流)。这类定义将供应链概念视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新理念,即是说,在市场竟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企业要获取利润,其经营管理的视野不能仅仅限于企业内部而且要延伸扩展到企业外部即与本企业相联系的其他企业。例如,哈尔滨工程大学梁绍基、于卫宁认为:“传统的生产和经营模式对市场剧变的响应迟缓、被动,已不适应新的竞争环境和竞争特点。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转向“横向一体化”的经营思想,即利用企业的外部资源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横向一体化”的相邻节点企业便形成了供应链。”1 

关于供应链概念,学界还有另一类定义。这一类定义与第一类不同,它不是从企业经营管理角度给出的,而是将供应链视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即一种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新型的经济实体。例如,张丽立、海峰、牟效东等认为:“供应链作为一种战略联盟,是一种基于博弈理念的组织形态,它既不同于单个企业组织也不同于企业集团,是一种介于独立企业与市场中间的经济组织。”“从组织形态上来看。供应链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态,其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协调机制等都明显不同于单个企业主体组织。”2

不难看出,上述两类定义有着重大差异。在前者看来,供应链只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延伸;在后者看来,供应链则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实体。但是,这两类定义所刻划的内涵却都是事实。由此,可以这样认为,供应链既然可以是经济实体,那么它就有一个从生成到相对成熟这样的发育成长过程;上述两类定义分别是对这一过程不同阶段的刻划。说供应链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延伸,这是对其生成阶段的刻划;说供应链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实体,这是对其相对成熟阶段的刻划。此外,正因为经济实体是这一事物相对成熟的形式,因此应以“经济实体”的概念内涵作为这一事物的规范内涵。很显然,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这三个名词中,以“产业链”这一名词更能表达“经济实体”的内涵,因此本文用“产业链”以名之。

作为实体性的产业链至少有如下三个特征。第一,它是“链”,即以若干企业为节点,以企业之间的商流(价值流)、物流、信息流为联系,由此构成的链。这一点是显然的,用不着多说。第二,它是“体”。这就是说,第一特征所说的“链”,并不是松散的链,而是紧密相连的链,是一种经济实体。这是因为作为经济实体的产业链,链内有针对全链的管理,从而使整个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于是企业在链内与链外会有不同的成本函数;此外,一个链外企业要进入某一产业链,需要搜集信息、与链内企业谈判等等,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因而可以认为链有进入壁垒。这表明实体性的产业链已不是一般的企业之间的联系,而是一个有更多经济内涵的经济实体。第三,链有链主。链主是在链内占居支配地位的核心企业,它往往为链内其他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履行着链内管理者的职能,由此链主也可能在链内获得超额利润。笔者认为,作为实体性的产业链,上述三个特征不可或缺。

 

二、链主舞链

 

这里“链主舞链”中的“舞”有三种含义。一是生成。就此来看,所谓“链主舞链”是说产业链是由链主推动生成的。二是维护和发展。就此来看,所谓“链主舞链”是说生成后的产业链是由链主主要负责维护发展的。三是运用。就此来看,所谓“链主舞链”是说链主运用(“舞动”)产业链参与市场竟争。本节仅讨论前两种含义,后一种含义将在第四节再讨论。

据资料,产业链往往是由后来在该产业链中居支配地位的核心企业即本文前面称之为“链主”的企业推动生成的。这种推动生成,至少有如下几种类型。

1、外包分化式(或称业务扩散式)。关于此,国外学者罗杰汉斯有精彩的论述,他在文中写道:“作为德国著名汽车制造厂商——宝马集团,素以设计精良、做工精美等优势见长。然而,2001年末,该公司却出乎意料地宣称:将对其相当一部分设计任务及X3新款运动车型的整车生产实行外包。合作对象梅格纳斯特耶公司是一家机动列车及汽车系统制造商。……宝马集团将其供应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转包给一家外部企业,仅此一点就足以清晰地证明,供应链管理这份多年来与企业生存息息相关,令人爱恨交加的苦差儿,如今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机遇。……如今,伴随市场全球化、产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客户预期日益增长,这些因素综合起来都需要企业建立起更为成熟、复杂的全球性供应链体系。……如今,上至寻求供应商、原材料采购,下至生产制造、物流及服务管理,企业诸多经营活动都可通过外包第三方专业供应商的途径,来获得更高的效率、效力和灵活性。同宝马一样,许多精明的企业也向外部合作伙伴伸出了合作之手,并把它们纳入自身供应链的关键环节。如此情况下,整个供应链的开放程度高达40%-70%。”3

2、技术(品牌)渗透式。典型的事例是国内的“恒源祥”。据资料,“恒源祥”是从上海南京路上的一家绒线零售店起步,通过培育品牌和“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尔后通过品牌和技术渗透,建立起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经济实体。至1998年(笔者只找到这一年的资料),“恒源祥”经营业务已从绒线业,延伸至床上用品、羊毛衫、羊毛袜业、羊毛制品专用洗涤济和其他制造业;在“恒源祥”旗下,已有上海、江苏、浙江等32家工商企业,“恒源祥”成为一个产品销往全世界的新型经济联合体。

值得注意的是,“恒源祥”这样一个经济联合体,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或企业集团,而是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恒源祥”的领导人刘瑞旗说:“‘恒源祥’的‘战略联盟’有自己的特点,很难从一般意义上加以理解,它既不是企业集团股份制公司,也不是联营企业,而且‘恒源祥’与联营企业之间也不是通常所理解的、以产权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母子公司。但这个难以准确界定的联合体的经营规模却是巨大的。正如一些专家学者所指出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恒源祥’以品牌为纽带,组建独特的‘战略联盟’”4。对照本文关于产业链的概念,不难看出,刘瑞旗所说的这个“不是通常所理解的”、“独特的‘战略联盟’”,正是介于市场与企业(包括通常意义上的企业集团)之间的一种新型组织——实体性的产业链。因此,“恒源祥”正是技术(品牌)渗透式“链主舞链”的典型。

3、业务整合式。业务整合式不同于外包分化式,其不同点在于它们的方向相反,即外包分化式以“分化”或“扩散”为特征,而业务整合式则以“整合”为特征,因此它们是产业链发展的不同类型。业务整合式也不同于技术(品牌)渗透式,业务整合式其链主与被整合的企业之间并没有如“恒源祥”那样的技术(品牌)渗透。业务整合式也有两个亚类,其中一个亚类可称之为“生产驱动型”,另一个亚类可称之为“销售驱动型”。

由日本丰田公司推动生成的产业链,是“生产驱动型”的典型。关于此,福州大学的高银燕作了介绍:“企业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制造、分销直至最终送到顾客手中的这一过程被看成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这就是供应链。供应链的概念是从扩大的生产概念发展来的,它将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了前伸和后延。譬如日本丰田公司的精益协作方式中,就将供应商的活动视为生产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加以控制和协调,这就是向前延伸。后延是指将生产活动延伸至产品的销售和服务阶段,因此供应链就是通过计划获得存储分销服务等这样一些活动,而在顾客和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衔接,从而使企业能满足内外部顾客的需求。”5

由“销售驱动型”发展产业链的典型当数美国的沃尔玛。据资料,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整个流通领域中的主导权逐步由生产企业转向商业零售企业,生产商和零售商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面对这一对峙现象,在80年代中期零售商沃尔玛和大型生产商宝洁公司结成了战略联盟,通过联盟的形式,借助于计算机开始实现信息的共享。这一产销联盟迄今为止仍然被称为产业链管理中的典范。按照这种模式,沃尔玛公司的全球采购,同全世界大大小小的制造商建立了广泛而密切的伙伴关系。沃尔玛通过对生产企业的整合,发展起庞大的产业链。

前面已说,产业链生成后有一个管理维护从而推动其发展的问题。据一些学者的研究,一般来说,产业链的管理维护需要解决如下三个问题:一是产业链各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产业链是一种分工基础上的合作,成功的产业链运作会产生合作者剩余,这种合作者剩余必须在合作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因此,利益分配问题是产业链管理维护的重要问题之一。二是制度和文化建设问题。产业链既然是一种新型组织,当然需要一些管理制度,从而对链中企业形成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此外,任何管理制度总是不完全的,且为了应付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也必须给被管理者以一定程度的自主活动空间,因此作为制度管理的补充还必须建立各具特色的产业链文化。三是产业链的信息沟通问题。当今是信息时代,信息沟通的重要性人人皆知。这里的困难在于:产业链这种组织毕竟不是一个企业,而是多个企业的联合体,各企业都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和由此带来的商业秘密,这就增加了产业链内信息沟通的难度。正因为此,信息沟通问题成为产业链管理维护的重要问题之一。

产业链的发展与产业链中各企业对共同目标的认同、确立和变化相联系,由此形成一种循环发展过程:产业链目标的确定———产业链的形成———产业链的稳定发展———新目标的确定———新产业链的形成———新产业链的稳定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链主即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是其中的推动者,它通过协调各企业的利益和目标,促成各企业在共同利益和一致性目标基础上,建立产业链联盟。随着产业链的稳定发展,链中成员企业相应获得各自的利益。由于链中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又会设立新的目标,于是开始新的一轮循环。此外,产业链的发展也与产业链管理技术进步相关。理论分析可以证明,提高产业链的运作效率至少有两个努力方向:一是空间,二是时间(速度)。因为产业链是由各独立企业连接而成,各条链中企业连接的紧密程度和各种链内商流、物流、信息流的流通速度存在差异,因而在空间上改善其连接方式和在时间上改善其流通速度就有很多文章可做。在这方面,值得研究的是一些学者提出的两个重要概念:一是“无缝整合”概念6,由此有可能发展一种在空间上改善产业链连接方式的管理技术;二是“敏捷供应链”概念7,由此可发展一种在时间上改善产业链内商流、物流、信息流的流通速度的管理技术。

 

三、产业链化

 

在日常用语中,“产业”这个词,既可指实业(没有行业区分的整个经济领域),又可指行业。为了不致发生概念混淆,本文以下,“产业”这个词仅指实业,以便与“行业”概念加以区别。这样,所谓“产业链化”其意思是:整个经济领域正在发生一种链化的趋势。

近年来,学者们正在探讨一种现象,即行业融合现象。其实,产业链化与行业融合是同一个过程。据资料,早在20世纪70年代,行业融合就在电信、广播电视和出版等信息产业部门初现端倪。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行业融合发展成为一种全新的产业革命,逐步延伸至其他所有行业。例如,过去农业相对独立,农业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服务基本处于分离状态;现在,传统农业生产与传统加工业、流通业出现了加速渗透融合的趋势。所谓现代农业,就是传统农业在融合传统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基础上而实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服务一体化;在一体化的体系中,传统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界限消失了。又如,在制造业总收入中,其服务化的比重越来越高。据资料,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其销售额中服务所占的比重,早在1998年就高达67%。现在,市场分析、投资风险研究、产品设计、人员招聘、培训、金融保险、客户服务、贮存运输、广告宣传等服务业在工业企业中的比重和作用日益扩大,从而其利润直接来自工业本身的比重在不断降低直至退居次要地位,而来自服务的比重则在不断上升直至占居主导地位。第三产业内部的相互渗透就更是如此。例如,传统的流通行业正在向第三产业中诸如休闲、娱乐、餐饮、旅馆、展览、教育、培训、旅游、会议中心等其他领域渗透。总之,行业融合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趋势,并且正在加速进行8

行业融合的过程是各传统行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过程,由此行业边界趋于模糊,行业概念日益淡化。但是,行业融合并没有使经济融为混沌的一体,而是新生出产业链化。显然,行业融合是也只能是企业行为,是企业经营竟争的结果,因此完全可以这样说,上面所描述的行业融合的种种情况,事实上就是前述的“链主舞链”的各种行为。这就是说,行业融合和产业链化有着同一个根源,是同一过程从不同角度看到的不同的图象。

产业链化这一现象,完全可以由经济学的分工协作理论和交易费用经济学理论获得透彻的解释,从而升华我们对产业链化现象必然性的认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以至到今天达到了极端专业化的程度,而且这种专业化分工是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的。这样,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各个专业之间的协作就日益困难,交易费用急剧增长。诚然,新制度经济学证实企业替换市场也能节约交易费用,但企业是科层组织,新制度经济学同时证实企业这种科层组织的管理费用会随其规模的增大而急剧增加,因此企业替换市场的规模是有限的。这就是说,面对日益精细的、大范围(全球化)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的需要,仅仅有企业交易对市场交易的替换是不够的。然而,产业链是介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经济组织(既不是市场这种松散的组织,也不是企业这种科层组织),它既可能化解松散的市场交易带来的巨额交易费用,又可能规避企业那种随规模增大而急剧增长的管理费用,因而是更能适应日益精细化全球化的专业分工协作的、替换市场交易和企业交易的新的交易形式。由此可见,产业链化是经济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现象;由此可以推测,现在以至将来,产业链化将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

        

四、产业链化条件下的市场竟争

   

如前所述,产业链化就是整个经济链化。在市场经济中,整个经济就是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链化也就是市场链化,这样,市场经济也就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市场链化阶段。那么,在市场链化阶段,市场竟争会产生什么新的变化?

1、链间竟争。既然产业链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因而也就是一种新型的市场竟争主体,那么就必然存在这种新型主体之间的竟争。著名学者马丁克里斯多弗曾说,“市场上只有供应链而没有企业”,“真正的竞争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和供应链之间的竞争。”9。诚然,马丁克里斯多弗的话有点言过其实,因为产业链的新生并没有也不可能导致企业消亡,因而产业链间的竟争也不可能完全替代企业之间的竟争。不过,产业链间的竟争的存在以至越来越成为主要竟争现象,这却是事实。

2、链内竟争。链内竟争指在同一条产业链内的企业之间的竟争。显然,企业在市场中竟争与在链内竟争是不同的。企业在市场中竟争,可以不顾及或少顾及对手的利益。然而,在链内竟争就不同了,因为产业链是参与这一链的各企业共同的组织体,它们的利益往往连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不顾及或者少顾及其他企业的利益,就有可能反过来损害自己的利益;此外,产业链既是组织体就会有组织体的文化和道德(产业链文化),如果不顾及其它企业的利益因而损害了整个产业链的共同利益,就会糟到世人的唾弃,蒙受道德的压力。因此,产业链内企业的竟争,既是竟争又是合作,或者说是合作中的竟争和竟争中的合作。由此可见,链内企业之间的竟争也是一种新生的竟争形式。

3、在产业链化条件下,单纯的企业之间的竟争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只是会出现新的特点。第一,经济现象是丰富复杂的,即使在将来产业链普遍化了,也可能还存在不参与任何链的中小企业(可称之为“非链企业”),因此还可能存在这些企业之间的竟争。第二,既然存在非链企业,那么某些链内企业也可能与非链企业交易,由此也会产生竟争。第三,链主型企业之间也会发生竟争。只不过这种竟争必然与链间竟争交织在一起。作为链主型企业,它们推动发展产业链的初衷本来就是为了增强自身竟争力,因此产业链必然成为其参与市场竟争的重要手段,因此它与其它企业的竟争就不是单一企业的行为,而是“舞链”竟争。第四,因为链内各个企业是独立自主的,且各个企业的规模也不可能刚好与链内需求一致,因此即使是链内非链主型企业也有必要和可能与其它链内企业进行交易,由此也会产生这类企业之间的竟争。

总之,产业链的兴起才刚刚开始,链间竟争、链内竟争以及由于产业链化引起单纯企业之间竟争的变化初现端倪,将来会出现什么意料不到的情况还未可知。这需要企业家和理论工作者进行多方观察和总结。

 

五、产业链化条件下政府如何推动经济发展

 

如前所述,在当今以至将来,产业链化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那么,面对这种新情况,政府应采取何种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对此,因篇幅所限,笔者只作简略的探讨。

1、培育链主型企业。在经济链化的形势下,衡量一国经济实力强弱的标准,不仅是GDP总量,也不仅是企业的规模和数量,而且更重要的是其控制产业链的数量和质量。但是,产业链是由链主推动发展的,是“链主舞链”,因此,在新形势下,培育链主型企业就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

2、优化链化环境。发展产业链,不仅需要链主,而且需要有链化环境,否则即使有链主,链主也无法“舞链”。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这里因篇幅限制,仅举一例。目前,企业注册其经营范围有行业限制,但是产业链化本质上就是行业界限的突破,产业链化的结果就是行业淡化,因此,政府行业管制的政策就需要彻底的改革,与此相关,政府内部机构按行业管理设置的体制也同样需要彻底改革。

3、规划和支持产业链化的理论研究。思想指导行动,理论引导政策。产业链化是一种新生的经济现象,其规律远未认清,需要一批理论工作者进行探索。政府应当规划和支持这种探索,从而使理论研究先行一步,引导产业链化快速健康发展。

 

注释:

1:梁绍基、于卫宁:《第三方物流在供应链管理中的推动力问题研究》,载《学术交流》20042期。

2:张丽立、海峰,牟效东:〈供应链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载《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4年第3期。

3:罗杰汉斯:《“少则为多”的供应链管理美学》,载《交通企业管理》2003年第3期。

4:刘瑞旗:《以商标为纽带实施企业扩张战略》,载《中华商标》1998年第1期。

5:高银燕:《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战略选择》,载〈价值工程〉2004年第1期。

6:参见倪沈冰、陈俊芳、张莉娜:《多级供应链的分拨中心运作中的流程序列研究》,载《工业工程与管理》 2004年第1期。

7:参见卢立新:《敏捷供应链的构筑》,载《中国物流与采购》2004年第1期。

8:参见李海舰:《中国流通产业创新的政策内容及其对策建议》,载《中国工业经济》,2003年第12期。

9:转引自高银燕:《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战略选择》,载《价值工程》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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