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法院强化四大举措助推阳光司法
近年来,柳州两级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司法公开努力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使法院整体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鱼峰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是全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一、推进审务公开,落实司法为民。大力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捷服务。公开司法信息,在立案大厅设立电子滚动屏、触摸式查询电脑,供当事人查询案件立案状态、审判合议庭、主审法官及案件审理进度等情况。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基本信息;加强诉讼风险提示,编制通俗易懂的诉讼须知、诉讼指南等各种宣传手册,在立案大厅供当事人翻阅,指导当事人诉讼;同时由专人负责立案咨询、材料收转、诉讼疑问解答等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鱼峰区法院建立了语音自动查询系统,当事人不用到法院,一个电话就能自动查询案件审判执行相关信息。
二、强化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逐步扩大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范围,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和参与。除一审案件全部依法公开审理外,规定再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并逐步扩大二审开庭范围,对当事人就重大事实证据有较大争议、足以影响裁判结果的,法官审查后认为可能会有重大改判的等四类二审案件,要求必须开庭审理。2011年第二季度,市中院二审开庭率同比上升25.06%。积极推行公开宣判释疑,下大力气规范公开宣判和判后释疑工作,不仅让当事人知晓裁判结果,而且让当事人知晓裁判理由,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肯定。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76.25%,涉访初访总量下降明显。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2010年全市基层法院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第二轮的选用工作,今年3月,市中院集中对全市167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
三、依托信息化建设,多措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度。近年来,市中院先后投入500多万元资金进行局域网建设,局域网设有100多个模块,涵盖了审判、执行、绩效考评、后勤管理、司法政务等日常工作,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2010年年初,全市两级法院联网系统建立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全市法院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全市已建成5个科技法庭。我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的充分肯定,走在了全区前列。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发布会等载体,加强司法公开。五年来,市中院录制的《法庭内外》栏目在柳州市电视台播出240期。从2010年10月开始,市中院每个季度举办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至今已举办4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仅2011年上半年已成功举办4次新闻发布会。两级法院网站加入中国法院网地方频道,今年3月至今已推出庭审网络图文直播38次。
四、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司法公正。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及时就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认真听取人大审议意见,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多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开庭、参与案件听证、咨询和重大执行案件的监督等,并坚持向人大代表寄送法院的信息、简报,及时报告法院的工作动态。五年来,我市两级法院领导走访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485人(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753人(次),监督案件执行90人(次)。同时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依法及时审理,严格执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重大案件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
(市中院 李国龙、桂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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