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法院启动立案调解
化解42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
5月24日上午,在鱼峰区法院立案庭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黄某某等42户业主诉柳州市美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美欣置业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兑现了协议约定的赔偿款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2008年11月,黄某某等42户业主于分别与美欣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于2009年5月31日验收合格交房,并就不可抗力的事由延期交房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作了相关的约定。2009年8月15日,美欣置业公司在《柳州日报》刊登交房公告,要求业主于本月16日起至8月31日到售房中心办理交房相关手续。因逾期交房两个多月,42户业主要求美欣置业公司赔偿逾期交房损失共计148167元。双方就逾期交房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2011年5月16日,黄某某等42户业将美欣置业公司诉到鱼峰区法院。
这批案件诉讼标的虽然不大,但涉及人数众多,且诉前双方争议较大,矛盾颇深。鱼峰区法院高度重视做好这一批案件的化解工作,启动了立案调解程序,确定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柳州市法院调解能手”的业务骨干主持调解。主管院长还召集调解中心进行案情研究,制定调解方案,并与承办法官一起多次与业主和美欣置业公司领导进行沟通,交换意见,缩小分歧。调解时机基本成熟后,鱼峰区法院确定在2011年5月24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美欣置业公司提供了柳州市气象评价所出据的2007年12月1日至2009年4月29日柳州市区逐日降水情况《气象证明》。根据案情,承办法官认为逾期交房事实存在,赔偿损失理由成立,但因气象变化等原因,可酌情降低赔偿标准。经主持双方进行协商,原被告最终同意按赔偿总额60%的标准来确认违约金数额,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美欣置业公司财务当庭兑现赔偿款项88902元并交纳了诉讼费用,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鱼峰区法院 欧阳九林、罗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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