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法院借助新闻媒体成功执结一起
尘封十年的案件
6月27日,鱼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尘封十年的案件。该案申请执行人张女士不但顺利要回执行款本金和利息,还见到了十年未见面的儿子,母子积怨也逐步化解,高兴地到鱼峰区法院办理申请结案手续并一再感谢负责本案的执行法官。
本案已持续十年,早在1985年,柳州市张女士与李某某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男孩李某,婚后双方因为性格、文化修养存在较大差异,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遂诉至法律要求离婚。2001年12月,经过鱼峰区法院一审、柳州市中院终审,判决准许张女士与李某某离婚,婚生男孩由李某某抚养,判决案外人韦某某欠李某某的借款41000元归张女士所有,李某某应补偿张女士10万元。判决生效后,张女士向案外人韦某某主张债权时,韦某某辩称已将欠款39000元还给李某某。张女士迫于无奈,再次诉至法院,2001年6月法院判决韦某某支付张女士2000元,李某某支付张女士39000元。韦某某随后向张女士支付2000元。经过两次诉讼,确定李某某应支付张女士补偿款139000元,不料,李某某为逃避债务带着儿子远赴广东,经法官千方百计查找仍无法查明其去向,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为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鱼峰区法院及时向张女士发放债权凭证,告知张女士发现李某某线索后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时间过了十年,李某某终于“现身”。今年5月,张女士才从朋友处得知,李某某已经回到柳州,但具体住址不详,抱着一丝希望,张女士拨通了鱼峰法院执行法官师豫江的电话。执行法官立即走访社区、派出所,了解到李某某过去十年来长期在广东经商,应具备执行能力,但其行踪不定。鱼峰区法院遂将李某某的身份信息、涉案标的在媒体进行曝光。不久,师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的儿子李某的电话,李某称其刚从国外回到柳州,从报纸上看到法院公布其父亲李某某的信息,所以打电话过来问问情况。师法官逐将李某约至法院,耐心地做其思想教育工作,动员李某敦促其父亲自动履行相关义务。李某因为跟随父亲生活已有十年,未与母亲张女士见面,对母亲要求父亲还款的做法有一定的思想抵触。师法官通过不断的努力,逐渐消除了母子之间的“心结”,李某最终同意督促父亲偿还欠款。由于李某某在外地,无法回到柳州,于是委托儿子李某全权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慑于法律的威严与亲情的感召,被执行人李某某与张女士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某自动将本金139000元连同逾期支付利息111000元共计250000元转到张女士银行帐户下。自此,这起长达十年的诉讼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鱼峰法院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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