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法院巡回审理“保安盗窃案”
300多名保安到场旁听
4月14日上午,柳南法院在柳南公安分局培训基地广场公开审理蓝志伟盗窃一案,这是柳南法院今年巡回审判的第一站。该院通过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工作制度,推动“流动法庭”、“社区乡村法官”等机制建设,将审判场所移到社区街道、田间地头,不断贴近基层,把司法为民推向深入。
蓝志伟原是柳州市丰瑞百货商城聘请的一名保安。2010年12月12日23时许,蓝志伟在值班期间,趁办公室无人之机,用起子撬开办公室铁皮柜,盗窃人民币3200元和笔记本电脑一台、中华牌软包装香烟三条。5日后,蓝志伟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自首。检察院以蓝志伟犯盗窃罪向柳南区法院提起公诉。针对辖区内反映存在较普遍的“内盗”现象,柳南法院将该案开庭地点移到法庭之外,以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扩大刑法惩罚和预防犯罪功能。柳南区保安公司闻讯后,决定组织公司全体保安工作人员进行旁听,通过旁听庭审开展警示教育。
庭审当天,身着统一制服的300余名保安席地而坐,数十名群众也到场旁听。“巡回法庭”按照审判法庭的布置摆放了桌椅。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蓝志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审法官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最后,法庭根据犯罪事实进行了当庭宣判,以被告人蓝志伟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
(柳南区法院 杨 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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