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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法官与社区调解员诉调对接
2011-04-14 16:37:00     

 

 

鱼峰区法官与社区调解员诉调对接

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系列案

 

   20105月,鱼峰区法院完善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机制,派出36名法官进驻辖区社区和单位担任调解工作指导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人民调解中的指导作用,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20113月,鱼峰区法院充分发挥机制的作用,成功化解了一起积怨多年的物业管理纠纷系列案。

   314日,柳州市中房物业服务公司以居住在鱼峰区白云社区白云小区的唐少梅等7户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的为由起诉到鱼峰区法院。该院立案庭审查发现,这些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和滞纳金标的不大,但拖欠时间较长,最长有8年之久。根据该院工作机制,这批案件转由调解中心先行调解。

   316日,鱼峰区法院的调解中心法官携案卷深入白云社区,与该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对接,人民调解员召集业主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到社区调解室进行沟通协商。在沟通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由于物管公司有很多服务不到位,业主多次向物管公司反映,一直未解决,于是拒交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认为公司为业主做了大量的工作,出现管理漏洞原因是多方面的,公司已经努力改善提高,何况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全市最低的,部分业主不按时交,过低的物业费很难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经过沟通,双方表示接受法官组织调解。317日,鱼峰法院的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在调解中,指出了物管公司在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服务的建议,同时指出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违法性。物管公司当即表示愿意接受法官的建议,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承诺限期解决业主提出的加强安全管理等问题,并放弃对滞纳金的请求,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而到庭的6位业主也当庭交纳物业费,物管公司在现场给业主出具了的收费收据。

  这批纠纷的成功化解又一次体现了社区法官制度的积极作用。法官从法台走下,进驻社区,搭建了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增强了法官群众观念和主动服务意识,拉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改善了执法环境,送达难、找人难、执行难等问题少了,基层矛盾纠纷也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

 

            (鱼峰区法院 罗福根、欧阳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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