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社 会 法 制 委 员 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龙城法制 > 普法宣传
化妆品成分须全标注
2010-06-18 17:45:00   柳州晚报   记者 李华

   新规从昨天起开始实施 龙城消费者对此尚不大“感冒”

  核心提示:昨天(17),我国化妆品成分标注新规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消费者从此在购买化妆品时将看到全部成分含量,包括铅、汞、色素等以往深藏不露的化学成分,将不得不在说明书中现身。不过,617日之前生产的没有成分表的产品可以在保质期内正常销售。

  据了解,我国早在8年前就准备要求化妆品公开其成分,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推到去年101日才正式颁布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化妆品必须在产品包装上公开其成分,并给了8个月的过渡期。如今,这条新规正式实施,市场作何反应?龙城的消费者又有何看法呢?记者昨天对此进行了采访。

  市场:多数化妆品已有成分标识

  昨天(17),记者走访龙城路附近的一些大型商场的化妆品专柜后发现,多数进口品牌化妆品在瓶身、包装盒或说明书上注明了全部成分。

  在工贸大厦一家日本化妆品专柜,记者看到该品牌的包装盒和说明书上已穿上成分标识外衣。导购员表示,成分标识已是日本、欧盟等一些国家的惯例。在规定实施之前,该品牌就已遵守规定。随后,在其他几个进口品牌专柜,记者了解到,多数化妆品也已有成分标识。

  不过,另一日本专柜的导购员告诉记者,他们品牌的化妆品也有成分表示,不过只是大部分,“那么多成分哪能标得完?”

  在五星商厦一美国化妆品专柜,在导购员向记者推销的一款保湿水品牌,记者却难觅成分标识。该导购员解释,这款产品是在去年10月以前出厂的,当时还未执行新规。根据有关规定,在保质期内仍可销售。随后,她向记者介绍了另一款保湿系列,并指着瓶身处密密麻麻的成分标识给记者看。

  商厦内的法国一品牌专柜的销售人员介绍,目前,多数消费者对此并不在意,但也已经有个别消费者注意到新包装上的成分说明,并就此向导购进行咨询。

  消费者:更在意品牌和价格

  对于新规的实施,龙城的美眉们有何看法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人更在意的是品牌和价格,对于所含成分鲜有人问津。

  陈小姐告诉记者,买化妆首先在意的是品牌。除向前辈们咨询外,她还通过网络搜索看哪个牌子的人气旺,好评多,就选哪个试试。至于什么成分,不太在意,顶多问问是否含酒精。

  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李小姐说,选购化妆品她看重实惠。对她来讲,好而不贵才能让她乖乖掏钱包。所以,化妆品不一定要进口的、名牌的,便宜好用就行。

  除对新规不感冒的美眉,也有一些人为新规实施较好。有消费者称,标出化妆品成分,能让市民了解产品特性,有针对性地购买,从而美得明明白白。不过,一些消费者提出,虽然有标识,但类似“玻尿酸”等化学名词,则让很多人一头雾水,很难理解到底是什么功效。

  专家:新规可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尽管美眉们对新规不太感冒,但我市一家美容院的美容顾问朱老师则认为,标识新规定对消费者、企业、市场各方面都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规范化程度。

  朱老师说,标注全成分非常重要,化妆品中有多种化学成分,其中有些成分可能是有害的。有些成分超过一定范围也是有害的。标注后,消费者不但一目了然,一旦出现不适现象还可把标识当做证据拿到有关部门检验。

  此外,新规实施,对那些在广告中夸大自己的品牌效果的化妆品也是重重一棒。因为任凭您怎样忽悠,大家看到成分标识后都会一清二楚。这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关链接:

关闭窗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59145
版权所有:(C)201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