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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建立法律顾问队伍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2015-06-10 16:13:0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保障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日前,柳州市政府决定从高等院校、律师行业遴选出20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并从中遴选出510人聘请担任柳州市政府法律顾问。

遴选以公开方式进行,采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报名,条件是: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家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律师应获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近5年没有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等。

 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由熟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社会法》《经济法》等领域的专家和律师中组成。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本级人民政府(本部门)重大政策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等。

201512月底前,柳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开展工作。其中,柳州市政府力争在20156月底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柳州市司法局 傅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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