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关于检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强化工作举措,以制度建设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化和长效化,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一、组织实施“民生检察 阳光检务”工程。成立“民生检察、阳光检务”工程领导小组,制定《柳州市检察机关“民生检察、阳光检务”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工程需要达到的目标,以开展“民生检察、阳光检务”工程为契机,积极深化检务公开。两级院对照《工程任务分解表》要求,全面铺开实施,各职能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表落实各项责任,将深化检务公开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
二、创建远程听庭评议系统。制定出台《检察委员会委员听庭评议制度》,明确规定邀请本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列席旁听评议活动的程序。与市中级法院“科技法庭”系统对接,组织社会各界代表远程旁听刑事案件法庭审理过程,观摩公诉人庭审表现,接受社会监督和听取评议意见、建议。目前已组织听庭评议活动3次,其中,该院于6月4日提起公诉的自治区林业厅原副厅长安明明等5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一审庭审全程接受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远程旁听评议,庭审现场同时在新浪微博直播。
三、试行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两级院《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实施细则》,制作信息采集表,规范案件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同时在自治区院对口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工作。注重与当地党委、政府信息部门的联系对接,相关案件信息同步专报信息部门,信息发布工作获得其大力支持。5月初,该院所发布的系列贪腐案件信息获得市委书记郑俊康的批示,对检察院近期查办系列贪腐案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请媒体对贪腐案件进行跟踪报道。
四、推进律师电子阅卷规范化。该院投入100多万元改建200平方米的案管中心,依托科技投入和信息化应用,建成全市联网、可供当事人查询的办案进展查询系统。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主题为“规范律师接待工作”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制定《律师电子阅卷工作规范》,逐步推进律师电子阅卷规范化制度化。案管中心在柳州市各司法机关中首个实现律师电子阅卷,并向全市推行。
五、建立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制度。全市两级院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不同公开方式审查申诉案件35件。各业务部门在具体办案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市院民行处与自治区高级法院联合调解胡某某等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为耗时10年的4起诉争画上圆满句号。
六、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努力把“检察开放日”活动打造成为检民互动新平台和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重要途径。今年上半年两级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7次,邀请63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创新“检察开放日”形式,一是利用极具检察特色的文化长廊开展廉政宣传,该文化长廊自2012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已接待参观6000余人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展示廉政文化,释放法律监督正能量;二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两级院联动合办“检察开放日”,6月初由市院牵头组织邀请30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基层院,视察基层检察工作和两房建设情况,到黄冕林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市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