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对9名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的特困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4.9万元。
收到救助金当事人中,年过七旬的廖怀谨夫妇俩都是年老体弱的老人家,其中廖老爷还患有脑梗中风16年,属于三级伤残,其女儿在2011年5月被李某捅伤致死,而李某目前在服刑期间,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二老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因此不断上访。两位当事人在接到救助款后十分感动,感谢党和政府的帮助和关怀,连声称赞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切实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近年来,在一些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不具备执行条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使得一些当事人在其本人或家人遭到伤害导致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残后,就医、就业困难,生活极度贫困,引发激化了社会矛盾和涉检信访。市检察院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加大办理民事监督、刑事申诉的力度,高度重视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对每件涉及民生案件尽最大努力积极争取救助资金,重点针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向急需生活、医疗费申请人有效实施司法救助,既解决了特困当事人最现实的生活、生存、就医问题,又避免了大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市院控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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