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区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文表彰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喜获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除获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之外,柳北区、城中区获全区先进县(市、区),融水县司法局等11个单位获先进单位,三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鱼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全区先进普法办,林志光等10人获得全区先进个人,周勇等11人获得全区先进工作者。多项荣誉的取得彰显我市普法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
自2011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六五”普法规划和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目标,坚持“五个结合”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法治柳州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柳州经济建设相结合。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指向,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全方位法律服务,从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加大对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政策法律宣传,做到项目未动、法制宣传先行,把法治保障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二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民生需要相结合。紧扣民生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就业、社保、医疗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老百姓深入了解与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突出“三个重点”( 即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权益保障。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下大力气解决涉及民生的有关法律问题,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解决民生问题、规范民生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相结合。贴近百姓生活,推动法治文化的民族化,将法治文化与行业、民俗文化相融合,创造了一系列法治文化宣传工作亮点,如柳北区的“百姓说事点”,柳城县的“百村百戏”“百案百例”,鱼峰区的“侃侃会”“邻里节”“居民说事室”“山歌普法会”;都是百姓乐于参与学法的最好平台。融水、三江县还结合“十三坡会”“四月八坡会”“花炮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将法治文化与苗歌、讲款、多耶、侗戏等民族文化有机融合,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法治文化特色。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营造法制环境相结合,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了“四个突出”。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核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法律意识教育,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体公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植和在全民中深深扎根。五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市相结合。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依法决策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过错追究制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破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征地拆迁、“两违”拆除、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社会治理工作力度,努力强化政府执政为民理念和社会公信力。采取“五项措施”保证征地拆迁任务完成。防控结合,法律宣传到位,坚决打击和强拆“两违”。抓住“三个环节”保证食品安全。努力保持好“山青水秀地干净”柳州名片,抓住环境保护和治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已列入三定方案,出台了《柳州市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试行办法》和《柳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划》,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从而确保政府工作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四是加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深化普治结合是我市普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我市印发了《2010—2015法治柳州建设规划》,出台了《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指导标准》,鱼峰区、柳南区、城中区还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柳州普法充满生机活力,始终走在全区前列;法治建设成果彰显,为加快实现“五美五好”柳州创建良好法治环境。
(柳州市司法局傅永新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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