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两级检察院2013年有三项理论研究成果在广西第十四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分获一、二、三等奖。 其中,柳城县检察院伍朝艳撰写的《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检察制度的完善——以叶某等三人犯罪记录封存案件为例》获案例研究论文类一等奖;市检察院李娟、黄端撰写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实践与探索——柳州市民事检察权运行调查报告》获调查报告类优秀成果二等奖;市检察院刘浩然撰写的《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有效行使——由薛某某等八人诈骗案谈起》获案例研究论文类三等奖。
年会对获奖优秀成果作者予以表彰,并希望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向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加大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力度,多出优秀成果,为繁荣发展检察理论,推动检察改革,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院研究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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