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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区率先形成三大调解组织体系
2014-02-18 10:02:00     

 

2013年,我市创造性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扩大,到年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较2012年增加了109个,达到1516个,并在全区率先形成乡镇(街道)、村委(社区)、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三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取得新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6722件,调解成功25966件,成功率达97.17%

一是纵向到底,形成联动。我市按照“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思路,建立人民调解网络,到目前为止,全市115 个乡镇(街道)、1203个村委(社区)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员坚守“有问题来调解,来调解没问题”自信心和事业心,走村串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并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先”的原则,落实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纠纷预警制度,实行村、乡镇、县三级定期排查,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则开展集中排查和随时排查,做好“事后调解”和“事前防范”两篇文章。

二是横向到边,优势互补。我市在做好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联动调解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各专业法部门、司法部门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起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全方位工作机制。在市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在市检察院联动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在医院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在市总工会挂牌设立“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带动了全市34家企业和115个乡镇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大胆探索,把调解组织延伸设立到热点难点领域,在柳北区设立了15个物业纠纷调解小组,在每个公安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设立人民调解室。我市六县四城区已全部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30万元。融安县已成立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4件,成功调解案件3件,较好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江县与湖南省通道县、贵州省从江县、黎平县在内的三个跨省接边县签订了协定,打造“亲情边界、和谐边界”工作,建立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调机制。

    三是内强素质,建好队伍。我市注重打造一支讲政治、懂政策、有文化、熟法律、善调解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推行调解员聘任制度,设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并试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调解员等级制度,改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结构。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安排村居(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到司法所挂职锻炼,学习人民调解工作技巧。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争优创先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员”等评选表彰活动,定期对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宣传,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人民调解工作取得良好发展,20135月,市委书记郑俊康到柳东视察时,对柳东新区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肯定。(柳州市司法局 傅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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