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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采访报道柳州律师为广西首例重金属投毒案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2014-02-18 10:01:00     

 

日前,广西首例重金属投毒案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终结。该案造成了两个家庭1人重伤、5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韦东明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赔偿受害人损失62万余元。

广西华恒信律师事务所林海清律师为受害人之一提供法律援助,追讨经济赔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中央电视台一台记者驻柳一周对本案进行了采访报道。林海清律师接受了采访,陪同记者先后前往被害人家、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拍摄采访,并引导记者从法律和伦理角度深层次的正确采访分析案件的起因及结果。20131226日,中央电视台一台生活早参考栏目对该案进行了报道,为该案的审判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树立了柳州市司法系统和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柳州市司法局 彭红勤、林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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