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柳城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1119件,调解成功1083件,调解成功率96.8%,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县司法局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按照“调解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用法得当,调解文书制作规范,案结事了”的原则,对2013年上半年人民调解案件进行评审,根据调解的难易程度确定案件补贴标准,调解简单矛盾纠纷每件补贴10-15元,调解一般矛盾纠纷每件补贴50元,调解复杂疑难纠纷每件补贴100元,共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4.8万元。办案补贴的兑现,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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