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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命名第二批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法官走进班级任法制班主任
2013-08-07 08:24:00      柳州市司法局 傅永新、覃明勇

近日,我市命名市公园路小学、市16中学和市第40中学3所学校为柳州市第二批“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510日下午,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年团柳州市委、柳州市教育局联合在市第16中学举行命名授匾仪式。在授匾仪式上,市中级人民法院10名优秀法官受聘为第16中学法制副校长并兼任10个年级的法制班主任,这是我市法律进学校推进工作中的创新举措。优秀法官走进班级担任班主任,与班级直接结对,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解决学校涉法问题,为学生提供法律知识辅导和心理辅导。

2009年我市建立了第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教育基地以点带面、示范引导的作用,促进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2年全区法律进学校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会上全面推介了我市开展法律进学校的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扩大“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扎实开展,今后我市还将对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效显著并具有示范性的的学校给予命名授匾,以示范力量推进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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