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县检察院要求为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为其办理援助手续,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这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后,县法律援助中心首次受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据悉,该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律师已完成查阅、复印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走访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等工作,并依法提交了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