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通知,命名2010—2012年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我市城中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近年来,城中区认真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把法治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城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有力地推进了平安城中、美丽城中、法治城中建设,创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柳州市司法局 傅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