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新民诉法加强和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
新民诉法于2013年1月1日实施。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队伍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好新民诉法贯彻实施工作,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律师协会于1月11日召开新民诉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探讨如何发挥律师作用施行新民诉法加强和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军、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杨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市检察院民行处的全体人员、部分基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市司法局律师科正副科长、律师代表和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咨询员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张桂荣首先介绍了2012年民行检察工作和新民诉法针对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修改的重要内容。与会人员就新民诉法实施后如何加强各方沟通配合应对新形势、新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军指出,新民诉法将民事检察监督范围扩展为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律协和检、司三方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应对新法实施中的问题,共同促进民事案件在受理、审判和执行等阶段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维护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律协负责人和担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咨询员的律师阐述了目前民事诉讼中的问题,认为律师的职能更多地体现在依法对私权的维护,新民诉法从内容和方式上强化了检察院对公权力的监督职能,作为律师非常愿意配合检察院做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建议检察机关从方便律师参与检察监督的角度制定申请抗诉指引,重点监督审判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渎职违法行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检司双方的沟通协作与交流,推动新民诉法在检察环节的工作与律师实务工作正能量结合在一起。最后,人大法制委副主任杨政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律师界大力支持检察院的监督工作,检察院要从人、财、物上加强民行案件检察监督工作力量,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柳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彭红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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