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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新增三所“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学校
2012-12-31 17:20:00     

 日前,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柳州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下文,在原已命名的柳州市第六中学、柳州市第二十五中学、柳州市岩村路小学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再次命名柳州市第四十中学、柳州市第十六中学、柳州市公园路小学三所学校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至此,柳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学校达到6所。

近年来,柳州市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坚持“党委主导、政府主抓、部门协调”的原则,打造“家庭、学校、社区、司法”四位一体教育网络的运作体系,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被命名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的几所学校,能够结合各自学校实际,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方式,走出了一条符合青少年教育特点、富有特色的法制教育路子。比如岩村路小学创新出“法制教育与文学创作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益智游戏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学校每年都要举办“法制棋”比赛活动、开设有“少年法庭”、成立了“学生调解室”、在广大学生中开展“阳光争章行动”,使学生在学法中得到乐趣,在乐趣中学到法律知识。公园路小学结合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复杂的实际,把交通法规学习列入学校主题班会内容,开展“家长学生同学法活动”,提高了学生的交通意识,尽管学校处在交通条件复杂的环境中,但学校没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该校还在学生中开展“我把法带回家”活动,通过具体生动的案例和新的授课方式,使学生都能理解相关法律。然后学校编印法律知识问卷让学生带回家,向家长讲解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后与家长共同完成问卷参加学校的评奖活动,在卷面上要求有家长学法后的心得及签字,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柳州市第六中学建立学校法制教育展示馆,将学校法制教育成果、案例、书籍、器材等等进行展览,作为对外交流、参观、多媒体展示点和学生集中、常规警示教育点。

“六五”普法规划把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抓住了普法的基础工作,柳州市新增“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也就是顺应这一要求而作出的具体举措,在建设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柳州市不断总结“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的有益经验,注重充分发挥基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独特方式方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傅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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