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理论研究成果在全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与
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专题研讨会上获奖
近日,广西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理论研讨会暨经验交流会在梧州市召开。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处处长赵钢,检委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以及部分获奖作者代表前往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市两级检察院有3篇检察理论文章分别荣获优秀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市院黄端的论文《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委员会工作的影响及其应对》荣获二等奖,融水县院侯红良的论文《加强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规范化建设探索》和柳江县院覃秀玉的论文《关于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定位的思考》分别荣获三等奖。
会议以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为主题,讨论交流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与检委会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市获奖作者代表黄端根据会议安排,在会上就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讲演并接受点评,与其他地市的作者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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