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我区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化建设,9月21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民政局在城中区政府举办“城中区聘请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试点启动仪式暨签约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军出席活动并作重要讲话,律师科副科长曹德琼参加活动。市民政局、柳南区司法局、鱼峰司法局、柳北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协助培训人民调解员以及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为社区群众上法制课,普及法律知识;协助社区起草、修改和审核社区的居民公约及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参与该社区的重大项目或合同的审核、谈判、签约活动,协助社区居委会处理其他涉法事务;保护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城市社区建设,如招商引资、征地补偿、物业纠纷、城市建设拆迁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方式包括: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定期为社区和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为社区和居民提供经常性的法律服务。
试点启动仪式上,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等6家律师事务所与城中区21个社区签约委派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柳南区司法局、柳北区司法局、鱼峰区司法局负责人在活动中表示将参照城中区工作模式立即铺开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一社区一顾问”全覆盖。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曹德琼、彭红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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