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中院从2009年开始分别组织对三江县、融水县、柳江县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增强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等情况的了解和监督,有针对性做好工作指导。为继续落实好最高法司法巡查工作制度,近日,柳州市中院由纪检组长率队,纪检监察室牵头并抽调一名基层法院监察室副主任组成巡查组,对融安县法院开展司法巡查。
此次巡查,由柳州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蒙宇组长带队于9月11--14日深入融安县,对该县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勤政廉政等情况,以及该院在执法办案工作中执行国家法律和上级法院决议决定、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落实利民便民措施、创新审判管理机制等情况,和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本次司法巡查主要采取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听取院党组工作汇报、列席相关会议、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组织民主测评、与相关人员个别谈话、走访县人大、纪委、政法委、人事局等单位的形式进行。在上述巡查活动后,巡查组针对巡查情况特别是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与融安县法院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巡查组将依据巡查情况向中院党组提交司法巡查工作报告,并根据党组审议意见拟出司法巡查反馈意见,向融安县法院党组进行反馈,要求该院在规定的时间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中院巡查组事后还将会对融安县法院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2009年以来,通过对三江县、融水县、柳江县、融安县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柳州市中院党组强化了对下级法院党组的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解决了干警反映突出的问题,挖掘典型,加强指导,推广经验,确保上级政策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效促进了基层法院班子建设。
(市中院 黄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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