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求,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一是探索和建立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解决机制。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纠纷成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城中区、柳城县试点设立了首席人民调解员、调解员等级制度,柳北区锦绣街道率先成立了15个物业纠纷调解小组,三江县、融水县以打造“亲情边界、和谐边界”探索建立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融安县开展了人民调解员补贴制度试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目前,我市医患事故纠纷联合调解平台建设、劳资纠纷联合调解平台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民族特色、融入民族节日三个项目已被柳州市综治委列为加强社会管理“十大创新工程”。二是开展调解能手培训活动,夯实调解工作基础。以《人民调解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大力培训调解员队伍,以以会代训、分级培训、专门培训、轮训等各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普遍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上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8065件,调解成功7779件,调解成功率96.45%,排查矛盾纠纷2820件,预防矛盾纠纷2493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7件1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3件3343人,防止群体上访37件1416人,制止群体性械斗61件10524人。(柳州市司法局 傅永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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