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鱼峰区法院联合辖区司法局分别与狮山、凤起、龙擎苑、西船四个社区举行创建“无诉社区”签约仪式暨“社区法官联络室”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柳州市城区首个“无诉社区”创建活动正式启动。柳州中院副院长杨晓春,鱼峰区委、创先办主任、司法局等领导以及20余名社区群众参加签约仪式。
按照协议,法院将在上述四个社区设立“社区法官联络室”并派驻两名社区驻点法官。驻点法官将主动社区干部联手做好调解纠纷工作,借力法院的法律资源优势与结对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的一线群众优势,形成调处合力,引导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正当地行使权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最终形成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促进社区从“诉讼”到“少讼”,再力争到“无诉访”的转变。
杨晓春副院长在讲话中对“无诉社区”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主动宣传人民调解的特点、优势,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要建立非诉调解协议的确认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对于纠纷解决的综合性、高效性和主动性等优势,强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有力推动活动开展。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提升法官群众工作能力。社区驻点法官要深入社区,贴近基层社情民意,与居民群众近距离交流沟通,要学会运用群众语言在基层社区与群众进行交流,了解司法需求,解答法律疑惑。三是要注重总结宣传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让居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我们的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无诉社区”的深厚氛围。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推动“无诉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鱼峰区法院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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