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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拓展人民调解阵地首创成立物业调解小组化解小区纠纷
2012-05-24 15:30:00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群众需要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要求,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和方法,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阵地,首创成立物业调解小组,着力化解小区纠纷,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柳北区锦绣街道有近7万人,辖区破产改制企业多、三无小区多、流动人口多、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难度大。根据这一特点,柳北区在锦绣街道首创成立我市物业调解小组,将15个调解小组搬进了物业小区,将矛盾纠纷的预防关口前移至最基层,使人民调解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居民的“娘家人”。

物业调解小组依托城区综治办、街道调解领导小组和街道司法所的力量,将社区干部、管段民警、物业管理人员、业主代表组织在一起,积极开展小区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小区纠纷情况,提出防范纠纷的意见建议,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小区。小区居民普遍认为,成立物业调解小组是一件民心事、民生事,以后小区居民有烦恼、邻里之间有矛盾,不用出小区就能找到化解的地方了。

作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物业调解小组,始终处在小区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线,对小区及居民情况较为熟悉,能在小区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引导居民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当纠纷发生时,调解小组将及时引导居民运用调解、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纷争。柳北区锦绣街道成立物业调解小组做法将为全市小区调解工作起着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五美五好”柳州建设营造良好的基层社会环境。(柳州市司法局傅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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