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科学决策 依托信息化实现管理目标 ——鱼峰区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经验 编者按:10月14日,鱼峰区法院副调研员、原院长黄志强应国家法官学院邀请,为全国法院第二期高、中级法院副院长轮训班作题为《如何加强审判管理信息规范化建设》的专题讲座,近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级、中级法院副院长聆听讲座,获得广泛好评。自治区高院罗殿龙院长、林金文副院长的阅悉相关信息后,对此高度评价并作出重要批示,号召全区法院要认真学习鱼峰区信息化建设经验。11月8日,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梅对鱼峰区法院信息化建设作出批示,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罗殿龙院长、林金文副院长的批示精神,将鱼峰区法院先进经验与各自的特点结合起来,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审判管理、司法公开等各项工作中的运用,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现将该院“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做法刊发,供学习参考。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法院工作面临着案多人少、司法配置不合理、机制不完善等难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仅依靠增加审判力量、加强思想教育和一般性工作的要求是不够的,必须更加注重科学管理,更加注重管理创新。鱼峰区法院在发展改革的过程中,敢为人先,理念超前,通过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和科学决策,贯彻“科技强院”的指导方针,依托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法院各项管理目标,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成为广西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一面旗帜、成为我市政法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扇窗口。先后荣获“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全国法院模范集体”, “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基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联系法院”六项国家级荣誉,以及“全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区十佳法院”、“全区优秀法院”等三十余项省级荣誉。 鱼峰法院通过开展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目标,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是促进规范管理,强化审判作风建设。鱼峰法院实行案件流程管理,促进审判工作的规范运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从立案、诉讼费用收取、审理案件的实体性工作、程序性工作、辅助性工作、审限、法律文书制作、上诉、质量评查、执行案件、案款、信访、归档等全流程进行动态监控,促进规范管理。同时对庭审活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将录像资料附卷备查,对审判人员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审判人员在庭审中更加注重自己的形象,促进庭审活动依法、有序、文明进行,杜绝出现审判纪律、作风等问题,同时也保护了法官的正常执法行为,有效避免当事人的无理投诉。 二是促进审判质效工程,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在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的引导下,法官均衡结案意识得到了加强,审判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分析、通报、讲评,增强了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设定预警与督办机制,促使各职能部门量化目标落实,强化责任意识,有效防止案件超期审限、超期执限及超期查封冻结,近年来鱼峰法院审理、执行以及查封冻结的案件均没有出现超审限情况。 三是促进司法公开,落实“阳光司法”制度。2005年,鱼峰法院依托信息化技术,逐步建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的案件查询系统。“看得见”指在立案大厅设有大小电子显示屏,“摸得着”指在法院大厅设立电脑查询系统,“听得见”是指案件语音自动查询系统。自2004年10月开通固定电话查询,2010年1月又与移动公司开发语音自动查询系统,通过拨打“15277282000”,就可以查询到相关的诉讼知识,当事人凭案件密码还可以查询到案件立案情况、开庭时间、承办法官、判决书的主文等,将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开,实行法律文书上网,引入社会监督,使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处在阳光下进行,增强透明度。2010年,鱼峰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是全区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四是促进队伍建设,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每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季度的案件质量分析、讲评,为干警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相互学借鉴的平台。通过加强审判运行态势的研究,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的同时,激发了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理论水平。近年来,鱼峰法院获得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2篇,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及优秀奖各1篇,获得全区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4篇、优秀奖8篇,研究成果走在全市乃至全区基层法院前列。 五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出积极贡献。鱼峰区法院紧紧围绕群众诉求,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派驻法官担任社区调解工作指导员,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2009年7月,鱼峰法院在鱼峰区劳动执法监察大队、阳和街道办事处、荣军街道办事处设立法官社会调解联络室,尝试进行诉调对接。2010年5月,36名法官进驻55个社区和单位担任调解工作指导员,全面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在诉调对接工作中,鱼峰区开通QQ“法官在线”等方式,通过网络加强与基层组织或人民调解组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社会调解的指导,取得良好效果。2010年6月和8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先后两次到鱼峰法院视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对鱼峰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自治区高院罗殿龙院长在《广西法院信息》2010年第93期《鱼峰区法院加强四项诉调衔接化解基层矛盾成效明显》上作出重要批示:“鱼峰区法院创新模式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做法值得肯定。” 鱼峰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始于2002年,在9年艰难的建设过程中,鱼峰区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转变观念、坚持狠抓队伍、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深入调研,不断完善、推陈出新,信息化建设服务于审判中心工作,服务于法院各项工作管理目标。主要经验有: 一、创新来源于坚持党的领导,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是信息化建设重要保障。鱼峰区法院在总结信息化建设的经验中,特别强调法院信息化建设离不开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鱼峰区法院坚持主动汇报,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多年来一直坚持不断加大对法院基础建设的投入,8年来共投入资金近400万元用于开发信息化审判综合管理平台,立案公开、查询系统,法院门户网站、滚动显示屏、庭审安全检查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创新来源于转变观念,从被动变为主动、从不理解到全力支持的转变。鱼峰区法院原院长黄志强在给国家法官学院学员讲课时,形象的该院信息化建设过程称之为“一个发动全员进行理念转变的过程,是与传统旧观念决裂的过程”。推广之初,面临一个大的难题是干警对计算机认知程度及其操作能力偏低的问题。2002年底,鱼峰法院干警的平均年龄42岁,院长的年纪也近半百,大多数干警连基本的开机、关机都不会,更不用说打字排版。在这一情况下,院领导带头学习,一方面组织全院的强化培训,另一方面安排“老手”进行传帮带。同时,引进多媒体电教系统,针对具体问题制作多媒体教材,分批进行边演示边讲解的直观教学。经过3个月过渡时期,鱼峰区法院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得以顺利地运行。 变化不仅仅工具使用上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对传统管理、传统司法、传统办案理念上的转变。鱼峰区法院充分认识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施管理与旧的传统理念发生冲突,信息化管理坚持“人机合一、信息同步”,量化岗位和信息轨迹的追踪管理所体现的精细、严密、高效、公开等特点,对于习惯于传统的粗放式、模糊式管理的过渡时期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来说,是巨大的压力和不适应。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不断强化和实践, 让干警切身体会到信息化建设的益处,感受到信息化建设是规范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是为法官设身减负工作压力,调动能动司法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将诉讼与执行的司法行为全部挪入阳光行为,主动接受检验的方式和方法。经过多年长期不懈的工作,鱼峰法院干警从开始的不理解到全员共同努力,人人变成参与实施者,个个都是管理员。这是一个依次渐进的改革创新的过程,是由自然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迈进过程。 三、创新来源于整体素质提高,狠抓队伍管理,促进审判管理全面发展。计算机网络信息规范管理的实践证明,信息化建设时必须在信息规范管理的源头上加以控制和管理。信息采集是否规范是抓好信息化建设的关键。信息采集源于人的操作,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态度决定着信息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很多法院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遇到的是队伍的素质问题——不是做不到,是不愿做、不会做、不敢做,导致了信息建设步伐的停滞不前。鱼峰区从加强队伍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入手,从2008年就开始探索覆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动态考核评定绩效考核制度,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技术的结合,使司法公开、体制创新、绩效考核等得以量化落实处,客观、公开的对法官。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促进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实现审判体制改革与创新有重大的突破。 四、创新来源于求真务实,强化管理监督职能,为科学、规范、精细、智能的审判管理服务。鱼峰区法院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无论是引进系统,还是软件的自主开发,都坚持求真务实,不摆“花架子”,以审判执行工作、法院管理需求为导向,加强开发、推广和应用,实现审判质量监督系统的六大功能:一是建立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二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从严格规定案件评查期限、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注重对评查结果的运用等几方面来强化审判质量监督。三是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系统,为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绩效考评系统,实现了案件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有机结合。五是建立案件查询系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六是运用裁判文书起草与纠错系统,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前移。这些功能都是按照鱼峰法院党组审判管理理念进行设计和完善,涵盖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直接为审判监督管理服务,为实现科学、规范、精细、智能的审判管理服务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2010年,鱼峰区法院与北大法意科技公司共同研发人民法院司法文书制作与纠错系统,不仅集成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优秀案例裁判文书,还融入量刑规范化、案件监督前移、文书上网等功能,为裁判文书准确、及时公开创造了更多的便利条件。 五、创新来源于深入调研,从实践到理论提升,再转化成行动的指南。鱼峰区的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也是对信息化建设实践进行总结分析和深入调研的过程。在总结分析本院信息化实践和应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前沿理论,收集和借鉴省内外先进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查缺补漏,取长补短,通过调研成果转化,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系统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的调研》荣获“2006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依托网络技术运用绩效管理探索法院司法管理新机制》荣获“2007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关于审判管理改革的调研报告》荣获“2009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鱼峰区法院 王斌,市中院 马本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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