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法院首次举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听证会
10月28日上午,柳北区法院行政审判庭针对一起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案件举行了行政非诉执行案审查听证会。这是该院首次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引入听证审查制度,通过公开听证审查,完善公开透明审理机制,有效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使案件协调解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城公司”)于2009年6月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柳北区洛埠镇下窑村一带建设职教园项目,违法占地104.756亩,并在该宗地建成砖混结构房四层一栋。柳州市国土资源局查明相关事实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东城公司退还非法占地,没收其在非法占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047562.30元。该处罚作出后,东城公司未申请复议,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听证会上,当事人双方在合议庭的组织下进行了陈述、举证、申辩。申请人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陈述和举证,被申请人就申请人的陈述和举证逐一申辩和质证。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被申请人也承认其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存在协调处理的基础,遂主持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经法官主持协调,被申请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积极履行义务的态度表示认可,并希望其以实际行动促使该案得到较为圆满解决。合议庭对双方的和解意见记入笔录并督促双方按照达成的和解内容实际履行。
柳北区法院针对近年来涉及土地类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引发的暴力抗法等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法院面临征地拆迁工作压力不断增大的严峻形势,积极探索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引入听证审查制度。通过此次召开听证会,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听证审查的工作水平和实际效果,使此类案件听证审查成为制度化和常态化。 (柳北法院 唐军、谢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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