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检查组到柳州中院检查
执行“创无”工作
11月2日至3日,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周善能率检查组一行到柳州中院检查指导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我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指导意见。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梅,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春参加座谈会。
自治区高院检查组首先对2010年获得“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的鱼峰、柳南、柳城、融水、三江等五个法院有关“创无”活动的文件、台帐、报表、信息等材料进行书面检查。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柳州市法院就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整体情况、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情况、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情况、最高法挂牌督办案件办理情况、区高院十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等五方面内容的汇报。周善能副局长对柳州市法院目前在全区法院执行收案第一的情况下,能确保完成创建活动以及执行联动机制的建设等各方面执行工作,给予了积极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周副局长提出,柳州法院还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创无”活动工作,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要保持长久、持续,执行指挥中心要加快建设步伐等意见。
梁梅院长和杨晓春副院长对自治区高院检查组给予我市执行工作的肯定表示感谢,同时也表示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会抓好落实,争取各方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会上,柳州中院还就本院开展执行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等工作与检查组进行交流,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及支持。会后,检查组还到柳南法院对该院“创无”活动卷宗进行检查,加强对“创无”活动的工作指导。
(市中院 韦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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