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司法局等三个单位及个人受司法部表彰
近期,国家司法部下达《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11〕104号),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我市市司法局被表彰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柳东新区雒容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柳南区鹅山司法所所长李凤举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多年来,我市按照“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设施好,群众评议好”的“五好”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建设,高起点、高标准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逐步把工作重点由司法所国债项目转移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来,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整体水平。全市各司法所认真履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仅今年以来,全市各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纠纷1万多件;宣讲法律近百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几万人次;制止群体性上访50多件;制止群体性械斗70多件。全市各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31人,累计解除矫正49人。
市司法局 傅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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