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领导带案下访化解一起执行信访积案
6月9日,信访人罗峥嵘收到了融安县大将镇人民政府的工程款77432元,并签下了承诺书,保证不再因此事上访。自此,罗峥嵘与融安县大将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积郁多年的矛盾,同时也结束了罗峥嵘多年的申诉信访之路。
信访人罗峥嵘与被执行人融安县大将镇政府工程款纠纷执行案件,于2005年在融安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因各种原因,该案一直未能执结。罗峥嵘为此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将该案列为督办信访案件,主管执行的舒金生副院长对该案高度重视,在详细了解该案的基本情况后,率领执行局领导到融安县对该案进行协调处理。融安县政府对该案也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该县陈县长与舒副院长分别对执行案件的双方作了化解矛盾工作。在融安县政府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融安县大将镇政府与罗峥嵘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自此,罗峥嵘多年的上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其本人当即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融安县政府表示衷心感谢。
(市中院 韦飞宇 融安法院 乐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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