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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首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
2011-05-31 09:10:00     

520,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11]90号),我市榜上有名,首次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这是我市自1985年开展普法工作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2006年至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2006-2010年柳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即“五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深入开展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决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柳州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里,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成绩突出。创造形成了以“龙城普法”为体系、富有特色的法制文化新景观。创设了“龙城普法”标识,打造了富有柳州特色的法制文化“名片”。举办了“我为龙城普法添光彩”法制演讲比赛,培育、挖掘了丰富的普法素材。率先开通了广西首个专业普法网站--“龙城普法”网。开展了以“法治柳州”为主题的法制春联征集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新春普法氛围。在《柳州日报》上开辟了“龙城普法”专版,较快地传递了最新法律法规和法治动态。开展了以三江县的多耶普法、侗族大歌颂普法,柳城县的“百村百戏,百案百例”,柳江县的普法山歌为代表的民间法制文化演出活动。办好《柳州法治通讯》专刊,极力开发普法宣传重要教材、开辟普法宣传新阵地。实行了领导干部网上在线普法考试,提供了学法便捷条件。开展了龙城普法“法制电影进千村”活动,走出了农村普法新路子。

我市坚持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与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相结合进行全民普法活动,做到了在推进政府效能建设过程中学法用法,着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在建设生态宜居柳州过程中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在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学法用法,着力提高政府服务民生能力;在创建生态文明村过程中学法用法,着力提高村民依法自治能力;在建立完善监督体系中学法用法,着力提高执法、司法监督能力;在加强学校管理中学法用法,着力提高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保护能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政府和市民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我市各级政府依法制定了“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实行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集体依法决策、社会公示旁听和决策效果评估等,打造了法治型政府。另一方面,市民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市民中遇事找法律、处事靠法律的多了,通过诉讼和接受人民调委会的调解,成为市民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方式。2006年以来,通过“法律六进”调处矛盾纠纷56000多起,涉及4万人次,防止矛盾激化575起,避免经济损失1.4亿元,为柳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这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受到表彰的还有:柳州市司法局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柳南区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区),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陈柯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覃明勇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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