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资格
2011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确定为本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年内计划办理项目案件200件。这是该项目在广西实施以来我市第一次获得实施单位资格,经过前3个月的紧张筹备,目前已开始办理项目案件。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是一条全新的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保障渠道,财政部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中安排法律援助项目,用于资助开展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资助的案件范围、类型相对比较宽泛,包括民事、刑事和执行等共三大类17种案件;对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者,其定性标准降低至“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去年,广西在桂林等4个地市26个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了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彩票项目资助办理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赡养抚养、离婚纠纷等案件的法律援助案件1200件,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广西在13个地市城市全面实施此项目,进一步拓展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案件领域,使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得到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潘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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