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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结合”促学校法制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2011-04-07 11:36:00      傅永新 社会法制委编辑

我市“四结合”促学校法制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学校法制教育是全社会法制教育的“基础工程”。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个“源头”,积极探索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规律,坚持以“法律进学校”为载体,以“四个结合”为工作举措,通过一系列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采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送到学校、送到课堂、送到学生身边,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一是把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结合起来。以“柳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示范点,对法制教育课进入中小学课时进行探索,采用了由中宣部宣传教育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和团中央权益部联合组织编写的学生法制教育教材,将法律知识纳入思想品德课程体系,按《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使法治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把法律知识教育作为中小学必修内容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学习有教材,上课有老师,学时有安排,落实有计划。

二是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对现有的政治课、德育课教材进行调整、补充,突出和深化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专题性的德育和法制教育讲座或报告,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审判活动,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讲法制课,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护法的案例教育,以及团、队日、班会、课外活动、模拟法庭、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第二课堂教学,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抽象的法律概念生活化、具体化,把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转化成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内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把主题教育与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结合进来,帮助学生形成自律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生活理念。投入4万元拍摄“英姿少年”(学生队列、班列队、出操规范)、“环保卫士”(学生爱护环境行为规范)、“书韵儿童”(学生读书规范)、“微笑天使”(学生日常礼仪规范)四个教学专题片,促进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

四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法律服务安全保障结合起来。市成立了由专业教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专家等10人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各县区也分别成立了由15-20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进学校”宣传队;同时,把全市433名执业律师组织起来,分配到各城区、学校建立校园律师服务维权团。这些学校法律服务队深入全市各中小学,帮助学校开展法律培训、法律咨询、调解纠纷、法律援助等工作。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全市1000多所学校全部配齐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开展以“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主题的“柳州市关爱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月活动”,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设立校园保安,组织开展紧急避险、防范歹徒情况处置等业务培训,强化教师和保安人员的校园安全保卫意识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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