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市中院审监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历时14年之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市中院邀请本院聘请的执法监督员旁听该案审理。来自市司法局、市一职校、鱼峰区元江社区的3名执法监督员参加了庭审旁听。
上诉人付明堂与被上诉人韦兰秀等5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柳南区人民法院于1997年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付明堂不服,多年进邕进京上访,并于2010年向本院申诉。本院指令一审法院再审。该案经一审法院再审后,付明堂仍不服,遂上诉至本院。因纠纷历时10多年,当事人付明堂系年过七旬的进京老上访户,曾到过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上访。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市中院审监庭主动接受监督,邀请执法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让审判在“阳光下”进行。开庭过程中,付明堂一度情绪较为激动,言辞过激。在合议庭法官耐心释明和疏导下,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顺利完成。
庭审结束后,各执法监督员对庭审法官饱满的精神、端庄的仪表、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给予充分肯定。几位执法监督员均认为,通过庭审旁听,让执法监督员增进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公正司法和规范执法。同时,执法监督员也深刻感受到法院用心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全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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