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社 会 法 制 委 员 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龙城法制 > 专题报道
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做好“六五”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四创新
2011-03-05 09:27:00   龙城普法网  

   在新的世纪,随着社会生活的多元多样,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接受事物的方式、关注兴趣的渠道、获取信息的手段,出现了与过去完全不一样的新变化,目前,鱼峰区司法局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教育的工作经验,大胆探索和拓展“六五”普法教育的各种新途径。

   一、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理念。首先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好发展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注重调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依靠人民群众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的理念。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人民群众,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最后要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理念。以法制宣传推动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来强化和提升法制宣传。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组强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首先了解辖区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人们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性,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面对社会成员从业结构的复杂性和法制宣传教育需求的层次性,在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时,要做到在注意普遍适用性的同时,又兼顾到从业的特殊性需要。除了要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税法》、《婚姻法》等基础法律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适当加一些诸如《合同法》、《企业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较为专业的法律学科,使得从事各项工作的人们都能具备一些跟本行业有关的基础法律知识。同时,普法教育工作要从帮助人们解决实际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入手,寓学法于用法之中,使辖区群众真正学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使辖区群众亲身感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懂法的必要性,以激发学法热情,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转变为“我要学”的主动状态。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三、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首先要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坚持“便民、近民、利民”的原则,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把法律条文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变成通俗易懂的群众性语言渗透到千家万户。可以将涉及人们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和案例编成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可读性强的普法“三字经”、印制成普法日历画、普法扑克牌等,让群众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特点,采取走村串户、流动宣传的形式送法上门;对外出务工人员,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定期向他们寄送法制宣传资料,并充分利用春节期间组织他们进行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采取现身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提高他们学法守法、争当好公民的信心。其次,要善于利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介,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更广,更加形象直观,使人们时时刻刻都有机会参与法律学习;适时借助人们聚集的各种机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人们的生活习惯决定法制宣传教育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如利用赶集、大型集会等机会,经常性的在市集等群众聚集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教育的普及面。

   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在二十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司法行政部门在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的同时,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行业、各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法制新闻、法制文艺、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作用,引导政法院校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参与到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中来,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督导,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进一步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块结合,整体推进,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定坚实基础。

相关链接:

关闭窗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59145
版权所有:(C)201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