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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司法行政十项工作有创新,荣记集体二等功
2011-02-11 18:40:00      市司法局 潘乡平

   日前,市司法局被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评为全区政法系统“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市司法局是全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地市级司法局,全年工作呈现“十大亮点”:

   一是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打好头阵。全系统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和“人民调解加强年”、“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系列活动,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柳南区南天社区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柳江县拉堡司法所刘文化、三江县古宜司法所张若剑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二是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创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帮教延伸进高墙”活动,新增2个过渡性安置基地,使全市基地数量已达10个,基本满足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就业需求,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取得了全市帮教率100%,安置率98%,重新犯罪率低于1%的好成绩。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开局好起步好。我市率先于全区制定出台了一整套共42种文书格式及各种规范性文件,得到了区厅的充分肯定,并为其他地市所借鉴。目前,我市社区矫正接收的范围和数量都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迈出了非常可喜的一步。

   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经过大家的辛勤努力,圆满顺利的完成了“五五”普法验收工作。自治区检查团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范围不断扩大,有力的推动了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亮点多多,全市普法覆盖面达到了100%

   五是圆满完成了国家司法考试任务。全局上下由于准备充分,条件改善,工作细致,方法得当,从报名到考试,历时几个月,整个过程没有发生任何事故,没有出现作弊、泄密现象。柳州市978名考生中,有138人通过考试,合格率为14.1%

   六是各项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市、县(区)11家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部通过自治区司法厅验收,为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奠定了基础。司法所国债项目六个县均全部完成了任务指标。各城区也想尽办法逐个拿下难啃的硬骨头。全系统涌现出了“十佳”司法所、“五好”司法所、“样板司法所”等先进,为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标杆。

   七是示范单位创建引领作用突出。我们确定了全区首个“五年法治建设规划”,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一块基石。柳南区和融安县率先成为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试点县区,柳南区和鱼峰区分别荣获首届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柳江县、柳南区作为人民调解示范县区,鹿寨县作为社区矫正示范县,融安县作为帮教工作示范县,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活动树立了榜样。

   八是信息化建设成果初显。我们在全区率先引进先进的公证业务办证集成系统,极大提升了办证效率,全年办证量有较大增长;同时启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失控;率先完成了全区统一的12348咨询平台和与司法部联网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并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的能力。

   九是律师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工作者。通过“新社会组织党建百日攻坚行动”,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全市律师行业全覆盖的目标。律师越来越多地参与各种涉法信访活动、“法律六进促和谐”活动。以及妇女维权和青少年维权、职工维权等活动,把法律服务向社会各阶层各基层延伸,为促进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是法律服务更便民利民。公证接待能力、办证效率大幅提高,在全年继承类公证办证量比上年增长19.4%的情况下,实现办证无假证,无错证。涉外公证质量位列全区优秀。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十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为农民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付案件实施100%援助。农民工成为法律援助最大受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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