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在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电视电话会上,我市柳北区法院法官韦雄文同志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广西仅有6人获此殊荣,该同志是我市法院唯一的获得者。2月23日下午,从自治区高院参加会议回来的韦雄文法官回到柳北区法院,受到了全院干警的夹道欢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春及中共柳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海兰等领导专程到场表示祝贺。杨副院长强调要以韦雄文同志为榜样,积极推动法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在欢迎仪式后,柳北法院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杨副院长代表市中院党组对韦雄文同志获此殊荣表示祝贺,号召全市法院干警要向韦雄文同志学习,以该同志为榜样,积极推动法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争取更大成绩,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柳北区政法委胡书记对辖区政法战线涌现出全国先进人物表示欣喜,代表区委表示将号召柳北辖区政法干警向韦雄文同志学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成绩。与会的部分干警也畅谈了要向英模学习,立足本职做贡献的感想。柳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武雄同志表示将积极开展学习身边典型,发扬榜样的作用,继续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发挥法院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现年55岁的韦雄文同志系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多年来,韦雄文同志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在执行岗位上默默奉献,公正高效地执行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同志曾荣获“全区法院办案能手”、“全区十佳法官”、“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2次荣立三等功、1次二等功,被评为“柳州市劳动模范”,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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