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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发生了刑事案件,应向谁告发?
2016-01-14 10:36:00     

政法机关虽有好几家,但处理具体案件的只有公、检、法三家。凡是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尚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公然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伤害、重婚、遗弃,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抗拒执行判决、裁定等,这些案件有明确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案情简单,前因后果清楚,不需要专门侦查的,可直接向法院告发。

凡是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犯罪的案件,如贪污罪、渎职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方面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非法管制、非法搜查、报复陷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侵犯通讯自由等案件,应向人民检察院告发。

除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外,所有的刑事案件均应向公安机关告发。如果发生了盗窃、抢劫、杀人等案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就近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他们依法进行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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