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王女士:我所在的企业近日被法院宣告破产。但是企业的社保只交到了去年4月份,企业称进入清算程序了,可以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请问,有这种规定吗?
江西红阳光律师事务所李弩堃律师: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也没有这样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中规定了“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的,欠缴社会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因此,你的单位应当为你补交社保,时间上截止到法院宣告你单位破产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