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以来,自治区、市共投入十多亿资金用于北部村寨改善消防装备和消防基础设施,大力推行“四改”政策,北部各村寨火灾防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出现火灾次数和火灾受灾户数都明显减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消防设备设施逐渐老化,人员消防意识淡化,管理上逐渐松懈,北部村寨防火工作成果减弱,出现了“小火亡人”等新情况。2018年,全广西因火灾死亡40余人,柳州市有14人,北部两县就占12人。经过调查研究发现,我市北部村寨消防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够清晰;消防设施维护监管不足;村寨防火存在隐患依然突出;村寨防火队伍人力弱化等问题。
突发的火灾不利于推动村寨乡村振兴计划,不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防范社会重大风险,充分发挥消防工作基层基础作用,特建议如下:
1.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推动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柳州市在制定村寨保护相关地方法规中明确消防职责;明确防火行政处罚标准,健全责任体系,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县、乡两级政府把消防安全纳入任期目标,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乡镇村委会。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开展常态、动态监管,对尚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失职行为也要及时进行警示性问责。
2.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
积极争取自治区、市两级对农村消防建设的投入,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内容,消防工作与农村整体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将消防道路、水源、队伍建设纳入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村寨防火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夯实村寨消防工作基础。结合水利工程建设,抓好农村消火栓、消防水池建设;结合路网工程建设,扩展路面,疏通消防通道。
3.强化消防队伍的建设
切实落实村寨防火局的村寨防火管理工作职责。大力发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在现有基础上,建议重点镇、示范镇或者乡镇镇区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的乡镇要按照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其他乡镇要按照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标准完成建设任务,重点村寨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伍要完成“1队2池2泵”,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专业化训练,完善训管机制,切实加强乡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结合当地文化或现有传统制度,加强入户消防宣传,将村寨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重点对安全用电进行宣传教育,加强村民电器改造后的用电安全管理。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深入开展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集中培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救助演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引进智能化设备防控村寨火灾
加强技术支持,引进智能化防火设备对重点村寨,尤其木楼用电进行管理。对重点少数民族村寨研发推广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阻燃液等新型防火技术,安装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设置村级数据中心,建成农村电气防火大数据监管云平台,实现手机APP端实时监测;有效防控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漏电等致灾隐患,推动农村电气防火由传统粗放型到科技精准型管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