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1月份以来,柳州市空气质量呈现严重下降的趋势,出现雾霾污染天数不断增加,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重度污染天数大幅度增加。以2013年12月12日—2014年1月6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例:这26天中,只有7天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良好”,其余19天空气质量指数均处于污染状态,其中处于中、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数达到16天。尤其是进入2014年的6天中,柳州空气质量指数均处于重度和严重污染状态。1月6日,柳州市空气质量指数最高达到432,几乎接近爆表,在全国空气质量最差城市实时排名进入第5名。
柳州空气质量恶化,虽然有“天灾”不利等因素造成,但“人祸”加剧雾霾污染的因素也不少。
为实现建设宜居生态柳州目标,我市应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雾霾治理力度。建议:
一、制定柳州市应对雾霾污染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对空气质量指数达到相应程度时,对污染企业实行停产、工地停工并覆盖降尘、中小学停课的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性质允许部分人员利用互联网、电话通讯方式在家办公,减少人员带来的交通出行压力和污染。
二、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执法力度。对违规未达标排放、偷排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除了已经建立的固定监测站点外,建议装备流动监测设备,对市民投诉污染的地点进行实时监控,以便更全面反映空气质量真实情况,为空气污染治理和执法做好准备。
三、设立空气质量污染投诉热线电话。鼓励保护市民对企业违规偷排放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部门对市民的投诉、举报要积极回应,及时处理。
四、加快对市区内污染严重的企业关停并转和搬迁进度。加大对市区内不达标偷排偷放污染企业处罚力度,对经过整治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要坚决关闭停产。
五、加强对扬尘的治理。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工地规程,要求在建工地必须实施围挡防尘,要求对产生扬尘的工地必须实施喷洒水雾降尘措施。进出工地车辆必须冲砂消尘、洒水防尘,对拉土的施工车辆要求用帆布密封覆盖,防止其在道路上撒漏制造扬尘,对未达标上路行驶的施工车辆要给予相应处罚。建议强化技术消尘手段,通过远程监控系统等设施实施监管,并加大对建筑工地、粉料堆场等场所及运输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违规处罚力度,减少扬尘污染。
六、建议在柳州市区各出入口建立汽车冲洗场,对除尘不达标的各类运输车辆必须经过冲洗后才允许进城。
七、建议市政环卫部门根据道路情况调整洒水车上路洒水频次,并扩大洒水范围,以减少道路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