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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社区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的建议

  • 2013-11-08    崔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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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在新的形势下,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不断深化社区服务,是解决城市发展中诸多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

按照人员来源渠道的不同,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照法定条件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和委员(专干);另一部分是经街道、政府人事部门公开招录的大学生和协管员等社区工作者。广大社区工作者干的是社会管理工作,还兼有许多行政管理的事务。据了解,社区居委会目前的工作主要有: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维稳综治、民政事务、社区武装、党群工作、劳动保障、社区物业、管理协调、社区统计、社区查违、司法调解和其他临时性工作等15大类,100多项工作。因而社区工作人员身份也日益多样化,人人身兼数职。社区工作者目前工资收入为1300元左右。作为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的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的编制、待遇并没有纳入到国家明确规范的保障之中,他们的编制仍处于“四不象”状态,而且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保障与其他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差距太大。尽管这几年政府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出了不少力,但是与社区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社区干部还有后顾之忧。

基层社区工作是党赢得民心的重要舞台,又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最前沿的阵地。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区工作的效果。如果不妥善解决好社区工作者的编制、待遇问题,则会造成社区队伍的不稳定,因为较低的工资待遇很难吸引年轻的高素质人才到社区工作,即使是现有人员也不一定能长期留住,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和制约社区的发展。

建议:

一、市政府及其人事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考虑社区工作者编制问题,尽早解决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为社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由于社区管理事务日益频繁,目前我市现有的社区工作人员数量还远远不足以满足于社区工作的需要量,应该适当增加社区人员,名额可根据社区居民和户数确定。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工作队伍。一是要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要本着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在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下岗职工及原居委会工作人员中选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心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中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二是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培训。可以采取举办培训班集中授课的方式,也可以制定培训计划,由各县(区)自行安排教学内容,并将培训考试结果纳入社区居委会干部绩效考核当中。三是要建立激励机制。要制定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和民主评议制度,对年度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要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注重选拔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到街道或政府有关部门担任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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