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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脚步的不断加快,市区内的菜农和城市周边的农民失地的人口也在不断增多。城市化、城镇化的发展,城市、城镇要扩容,规划区内农民种的土地被征用,有的农民房屋也被拆迁。虽然农民失地和房屋拆迁都可得到政府的相应补偿,但土地被征用后失地农民就意味着不可能再以种地为职业。农民务农种地本身就是一种职业,有地种就解决了农民终身就业的问题,如果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这个职业,因此也就面临着要第二次择业,也就是面临再就业的问题。因此,解决失地农民生存的根本问题,除了要足额补偿,还要引导他们再创业和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实现再就业。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是建设和谐新农村最重要的头等大事,要建设和谐农村,就离不开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再创业的问题。建议:
1、正确引导和鼓励失地农民,要充分利用好征地补偿金,走自我创业之路,政府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2、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及一些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聘用失地农民中符合招聘条件的“3040”中青年农民。
3、对失地农民进行常态化的再就业培训。
4、无息小额贷款向失地农民倾斜,扶持、鼓励失地农民再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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